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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张克春,男,汉族,1978年7月生,籍贯广西贺州,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本科学历。现任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教育党工委书记。主持局党组、行政、教育党工委全面工作。
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教育规章制度,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区教育系统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情况。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群团组织等工作,指导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调配、交流、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工资管理、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教育人才管理办法和培训规划,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考核程序,任免有关学校的领导干部。协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的机构编制工作。
(四)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惠普及,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审定中小学校教育学科设置、指导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评估认定和质量检测工作,推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归口管理权限内的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及相关考试工作。
(五)指导全区各学校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民族教育、青少年科技教育等工作。加强对全区语言文字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团队工作。
(六)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电化教育的规划管理,指导学校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进校书刊的审定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检查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
(八)组织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九)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
(十)按管理权限对辖区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统筹协调、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
(十一)负责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项目的筛选和拟订:编制项目规划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设计、招标,办理工程手续,督促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组织工程验收。管理和指导学校校舍维修。
(十二)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教育局要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第五条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后,区行政审批局依法依规行使行政许可权,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同级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区教育局不再行使已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行使的行政许可权,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和配合区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职责。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前的报名、培训、考试、技术审查等相关工作,由区教育局承担,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咨询电话:0774-8830262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贺州市平桂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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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制订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制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惠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