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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廖红梅,女,壮族,1973年生,籍贯贺州八步,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职务:平桂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意见,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协助贺州市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加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部署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4-8830262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贺州市平桂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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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贺州市平桂区司法局办公室(科技信息股)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报送、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外事、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