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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谢淑青,女,汉族,1975年12月生,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贺县师范学校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区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
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八步区教育事业发展各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建议,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教育的机构组建和调整,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检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统筹协调教育工作综合改革;指导中小学校开展章程建设工作;承担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贯彻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工作,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德育工作及校园建设。
(三)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四)负责对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促进教育公平,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含民办教育)及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归口负责权限内的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及相关招生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负责中小学校仪器设备的采购和更新,指导学校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进程;组织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八步区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开展综合性和专项性的督导检查;指导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评估认定和质量监测工作。加强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统筹协调义务教育阶段的“双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工作。
(五)指导管理教育基本建设的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及投资计划的实施。
(六)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民族教育、团队、青少年科技教育教学及安全稳定等工作。组织学生体育专项比赛、艺术展演活动。
(七)负责教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工作;承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录用、调配、交流、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工资管理、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教育人才管理办法和培训规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考核程序任免学校领导;组织开展支教走教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的财会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预算结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检查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
(九)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行业发展规划及监管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4-5295507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建设中路18号八步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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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贺州市的教育督导政策,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和牵头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各类专项及综合类督导、督查、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对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