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市辖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负责全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工作。
(十二)牵头组织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
(十三)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四)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4)512311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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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咨询电话:0774-513797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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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负责办理本办机关的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本办领导同志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的有关文电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