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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县级有关审计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审计政策,制定有关县级审计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县长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市和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委、县人民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授权委托,审计中直、县直驻西林的国有金融机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五)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内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重大项目稽察职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县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绩效考评等事务工作;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承担机关财务、会务、督查、公文审核以及重要文稿、信息简报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全县审计机关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与审计有关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拟定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跟踪管理审计进度、督促审计整改、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成果的研究和利用;负责审计统计和分析,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审理全县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应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金审工程”建设、大数据审计、电子信息审计软件的开发及应用。指导业务股室电子数据审计和审计信息化建设。
(二)行政事业(企业)和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对县党政群团机关及直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有关企业的境外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农业农村、企业审计业务;负责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和指导;负责组织县委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综合分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总起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审计报告;承担县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业务;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县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基金;指导全县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三)财政金融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辖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市和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根据授权委托,审计区直驻西林的国有金融机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指导全县财政金融审计业务;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机构负责人:中共西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西林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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