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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凌云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验和驾驶员考核、驾驶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标志、标线设置规划、设立、实施、维护;参与县城区市政道路建设规划、修建会审等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防范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大数据智能警务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二)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的落实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十四)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公安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五)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部门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六)指导、监督县森林公安局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百色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局长 陆勤奋
办公电话:0776-7612074,办公传真:0776-7612074
凌云县公安局情指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协助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大型活动安保、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和紧急警务活动;负责 110接处警和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制定各类活动安保、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预案、方案;承担应急演练组织及动态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负责情报信息分析研判、风险评估、预警;承担其他法定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