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领导:
黄加科 李进 黄定克 农慧娜 农保重
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负责县教育局二层机构和全县学校党的建设,按管理权限选派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负责人。研究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群体组织建设。
(二)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三)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中小学校按照自治区、市拟订的学校设置标准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八)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
(九)负责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县中小学校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各级教育类招生考试和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县中小学校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学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我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七)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八)拟订本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本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级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九)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级各类科技计划,编制县本级科技应用技术与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并监督使用,组织重大项目的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加大对各类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县科技创新主体的建设。
(二十一)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成果的引进和转化,引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二)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本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统计、科技信息工作;搞好科技干部的教育、再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科技培训,制定科普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科普工作,拟定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四))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县级重点引进外国专家、国内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内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创新,统筹推进科技招商工作,促进科技资源在德保聚集。
(二十五)负责推荐参加国家、自治区、百色市科学技术奖、百色市人民政府友谊奖的有关组织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德保县教育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主要政务、事务和全县教育、科技的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督查、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