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研究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负责县教育局二层机构和县直学校党的建设,按管理权限选派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负责人。研究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群体组织建设。
(二)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三)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中小学校按照自治区、市拟定的学校设置标准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计划,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就业工作。
(八)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负责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县中小学校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各级教育类招生考试和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对有关教育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县中小学校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学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办法措施,依法制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五)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六)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牵头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及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监督;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学普及工作。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分别为:
田东县教育局共有19个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工委办、基教股、职成股、学前办、师训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振兴办、招生考试中心、改善办、督导绩效办、惠民中心、计财股、教研室、安稳办、人事股、教育信息化办、科技创新股、青少年活动中心。
咨询电话:0776-5238916
办公地址:田东县人民路66号人民政府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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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