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平果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农民教育等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语言文字和学校体育教育、卫生教育、国防教育、艺术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教学计划,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管理全市辖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督促检查并指导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全市教育改革、组织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五)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行政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任免、聘任和管理干部。
(六)承担全市教职工队伍的宏观管理和优化配置,制定和实施师资培训计划;承担全市教职工的聘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档案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考试、推荐、评审、聘任等工作;承担本市范围内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编制计划内承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推荐就业工作。
(七)编制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校舍建设及教育设施的装备管理。
(八)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升学、升级考试和招生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统一考试工作和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报名工作。
(九)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学生德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十)组织和指导全市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装备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勤工俭学和集资办学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局长黄春辉
咨询电话:0776-588912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体育西路平果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平果市教育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务、事务工作,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和各部门来文来电事项,督查年度工作计划和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组稿,组织做好教育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育年鉴(县志)等综合材料的拟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