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
(二)根据平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平果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国有资产,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建设用地的统一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等城市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涵、供水、排水、公共照明、园林绿化、公园、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城市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户外广告等行业城建监察的行政执法;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平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划分。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行使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公厕、公共照明建设工作。平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乡(镇)村污水、生活垃圾、公厕、公共照明等建设工作。
2.与平果市水利局职责划分。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法行使对违反河道管理行为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处罚。平果市水利局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违反河道管理行为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3.与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划分。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行使对户外公共场所(不含农贸市场)无照经营等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4.与平果市生态环境局职责划分。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履行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相关职责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二、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服务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绩效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经费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收入、支出预算的执行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城市道路、排水、公共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城市道路、桥涵、排水、公共照明、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公共照明、污水处理、雨污管网、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组织实施和维护管养的协调、指导,指导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程资料归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督查工作及各种侵占、破坏、损坏城市道路、园林、环卫、排水、供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案件审查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管理以及公共照明维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二层机构
1、平果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电话:5822069)
2、平果市市政服务中心(电话:5823879)
3、平果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电话:5821141)
4、平果市园林服务中心 (电话:5823981)
5、平果市路灯服务中心 (电话:5836751)
6、平果市公园服务中心 (电话:5886158)
7、平果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电话:5837109)
四、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 长 覃超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建谋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振飞
党组成员、市市政服务中心主任 陆绍锦
总工程师 黄慧敏
咨询电话:0776-2824790(兼传真)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维也纳3好酒店旁巷子往里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6-588912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体育西路平果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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