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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行国家、自治区、百色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促进全市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开展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或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行业标准和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百色市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
(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参与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负责推进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
(九)配合上级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审核、办理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全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查我市企业申报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二)贯彻落实自治区、百色市对港澳台地区及日韩的经贸发展规划,参与全市与港澳台地区及日韩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落实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市内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十五)负责办理我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事项;组织平果市商务出访、考察、参展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行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十七)配合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专项行动,负责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八)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场体系建设和贸易股
负责人:黄建婵
咨询电话:0776-588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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