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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右江区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责:
(一)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 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百色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定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依法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调查、监测和评价。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落实全区各类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建立全区全民所有 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落实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实施国家、 自治区、百色市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配合组织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并配合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区规划区范围外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贯彻执行耕地 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 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管理辖区地 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组织指 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基础测绘规划,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监督,依法管理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负责本区丙、丁级测绘资质初审工作,对测绘单位实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本区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保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依法提供测绘成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组织实施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检查监督和年报系统统计。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十三)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组织实施区自然资源对外合作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
(十四)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 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监督管理本局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土地整理开发复垦。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整治,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小块并大块、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等。
2.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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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档案管理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 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督查、绩效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