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兴业县财政局

兴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5-376399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环西路20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兴业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落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方案,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税收调整方案。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直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直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指导、组织和协调县内各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债权清收、债务偿还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各种刑事、民事案件。

(六)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直企业国有资产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县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方案,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县直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资金监管。

(九)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方案,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负责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的业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以及财政收支事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国发〔1996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金融工作的日常工作。承担与广西、玉林市及其驻兴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统筹协调和落实县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三农”工作;拟订全县国有企业融资计划和融资方案,指导其开展融资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政府性投融资项目的管理,推进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评估全县国有企业资产运营情况,负责拟订全县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统筹打造PPP项目的模式;拟订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组织、指导协调企业上市融资及发行企业债券;负责指导和协调企业上市前期改制工作;指导我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和资产重组工作。负责与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联系和沟通对接;负责与辖区内融资性担保企业的业务联系和沟通对接;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保险业发展规划,推动保险业务发展。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优化县财政局职责,将县财政局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国家税务总局兴业县税务局;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2.将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典当行、融资租赁管理职责等划入县财政局。

3.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4.深化财税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5.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提出税收建议措施;税务局负责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税务局等部门负责按照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组织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基本建设、环境秩序、日常用电维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宣传、信访、舆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全局性工作总结和计划类文稿,统筹、审核有关文稿、材料,及领导交办的其他综合性文稿。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草拟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综合股(法规税政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财政相关配套政策。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管理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资金。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制度。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彩票、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和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负责提出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管理住房资金及其财务;拟订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统一监制和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性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拟定彩票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管理监督彩票发行机构、彩票发行市场和彩票资金及财务;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负责文件、政策的公平竞争性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组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管理。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财政法治建设、强化税政管理;严格执行和监督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协助上级财政部门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四)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组织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牵头组织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工作,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县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财政分配政策;草拟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草拟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县预算草案;汇总年度镇预决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口径;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统一办理预算追加(减)事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全县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承担政府债券发行工作;财政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小汽车定编工作。

(五)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督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政府债券、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监督执行财政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草拟库款地方性的具体管理实施办法;调度县直财政资金;全县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汇总编制县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统一管理县财政的银行开户和预算单位银行开户的审核工作;协调做好国债兑付及其二级市场管理;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对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进行执行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具体负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和管理;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事宜。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政法、人防边海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国防等领域相关单位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政法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掌握全县行政、政法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对口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研究草拟工作;负责草拟对口部门单位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七)教科文股。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协调财政相关科技、教育资源配置。承担财政扶持文化企业、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掌握全县教科文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研究草拟工作;负责草拟对口部门单位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八)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住建、商贸、粮食、供销、应急、大数据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掌握发展和改革、经贸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涉及财政问题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制订工作;负责拟订所分管联系对口部门(单位)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牵头负责与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负责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粮食政策性补贴政策的制定,参与全县粮食调控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负责全县粮食风险基金、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和全县储备粮、粮油价差等政策性补贴等专项资金及其财务管理与监督;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和分析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拟订所联系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办理所联系部门有关预算调整事宜;承办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掌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研究草拟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县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水库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制度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掌握农林水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研究草拟工作;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企业财务;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草拟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特别是财政扶贫资金的相应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监督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指导农村财政财务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

(十一)农村财政财务管理股。拟订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重大制度措施,指导和推动综合改革工作。编制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筹措落实工作。承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筹措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等工作。指导农村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金融管理股。参与探订金融改革、发展、监管相关政策,负责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县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承担普惠金融相关财政业务,拟订相关金融财政政策。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管理制度。

管理县级金融内债、国债转贷资金;执行全县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管理制度;负责全县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证券(期货)专营与兼营中介机构、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财务,草拟相应的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组织和协调县内各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债权清收、债务偿还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各种刑事、民事案件。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兴业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驻兴业县金融机构,积极促进政银合作,负责联系驻兴业县金融监管机构,协调解决银行监管出现的难点和问题。加强维护金融稳定的研究,建立金融安全县相关工作;构建金融机构与地方企业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围绕兴业县金融工作的发展,研究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创新体系建设,为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拟定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以及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研究兴业县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贷款的可行性,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整顿与规范兴业县金融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安全县建设。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会计管理股(企业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和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拟订有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会计职称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帐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草拟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和有关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监督和管理注册会计师工作。

负责监督县直属企业、县级外商投资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境外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并参与拟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有关产业政策落实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的研究和草拟工作;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国有企业分配的政策和提出调整建议;负责所分管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国库工作,并对国有资产收益的征管、使用进行监督;归口管理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专项资金以及直接用于企业或企业集团的建设基金;办理所分管的县直属企业的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参与审核所分管企业合并、分立、上市、合资、关闭破产等重大资产重组和处置方案以及企业关系划转、企业产权转让等重大企业改革方案涉及到财政收入和分配等工作;负责所分管企业的财务统计分析;监督所联系部门(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同部门(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工作;管理有关专项资金,拟订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办理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调整事宜;承办审核所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十四)财政监督检查股。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组织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和监督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行政处罚工作。

玉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玉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市政务服务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 (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
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
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75-3777283

办公地址:玉林市兴业县民主路1号 ,邮编:5378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财政局

咨询电话:0775-268782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建安街1号(胜利垌)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兴业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