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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含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拟订博白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标准,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监督。
(二)参与编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道路、排水、桥梁、排涝泵站、公交亭、路名牌、园林绿化、公园等城市管理方面规划。
(三)负责拟订博白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建设、管理、维护计划和城市建设管理经费、专项整治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使用。
(四)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科研与监测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置、粪便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负责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企业资质的核定。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五)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涵)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市政工程设施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出年度建设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排水管网许可,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负责履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管护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雨水和雨污合流排水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六)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职责和行政审批职责,依法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城市工程设计方案绿地率达标等事项。
(七)负责博白城区建成区范围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影响改变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特殊活动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批准,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同意,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同意等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
(八)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市政公用管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权。
(九)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外、店面、居民小区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权。
(十)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外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权。
(十一)负责县本级智慧城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智慧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5-8230808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049号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5-280180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区双拥路市人防大厦四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市政市容和无害化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相关工作;参与编制和拟订市政工程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已建成的市政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提出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空间环境的美化管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