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陆川县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及编制问题的批复》(玉编〔2011]60号)精神,同意将中共陆川县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共陆川县委员会主管陆川县工业园区辖区内党务工作的派出机构;陆川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陆川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机构级别定为正科级。
撤销陆机编[2007]70号“关于成立陆川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建制的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中共陆川县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履行中共陆川县委员会派出机构的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助县委加强对园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在园区的顺利实施。
2、组织和领导园区党的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负责抓好园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并做好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使用工作。
3、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园区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委会的中层党务干部,并对管委会中层及以上的干部提出任免意见。
4、抓好园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监督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相关制度。
5、从实际出发,提出园区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
6、加强对园区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领导。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陆川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园区的行政管理规定。
2、根据园区的总体规划编制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审核园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备案。
4、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5、负责园区内土地的统一开发。
6、规划、建设、管理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7、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工作。
8、协调和管理园区机关的财务、劳动、人事、民政、生产安监土地、房产、建设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9、兴办和管理园区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现代服务业。
10、管理园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变更、章程的审批,依法办理园区的涉外事务。
11、对园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协调、管理和服务。
12、协调、监督和管理有关部门设在园区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的工作。
13、负责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
14、陆川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及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工委会和管委会共设置内设机构6个:
(一)办公室
负责工委会和管委会日常事务,制定园区的行政管理规定;负责文秘、信访和会务工作;草拟文件、报告、工作计划、总结;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任务、计划实施落实情况;负责网络信息管理、政策研究、党务、群团、宣传和内外联络接待、保安、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园区机关编制管理、干部考核、调配、选拔、任免、奖惩、劳资、福利、档案管理、干部培训、人力资源引进、开发等工作。
协调管理园区内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民政、劳动保障等社会事务和综合治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园区内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分工。
(二)项目招商股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园区内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创新;协调帮助投资业主办理项
目入园的有关手续;负责园区外资、外经、外贸的管理和服务,以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办理园区的涉外事务。
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和制定园区鼓励投资的有关措施;组织指导实施园区各种招商引资活动,拟订招商引资的指导目录,传递发布招商项目信息;负责项目推介、洽谈,推动项目落户:负责项目档案库、外商资料库和海内外招商网络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三)规划建设股
协助园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修编及实施建设,协调配合编制修订园区内城建规划;负责编制园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项目选址、工程规划、施工质量、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初步审查工作;负责水、电、路、排污、通信地下管线等各项基础设施按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投资业主用地、规划、审批、建设手续的办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负责编制园区内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计划;制定园区环保管理办法,监督、控制各种环境污染及污染源负责园区的区容区貌的管理和综合规划工作;
(四)经济发展股
负责入园企业投产后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入园企业的各项统计及园区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园区企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负责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内的企业劳资双方工资福利和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负责人力资源的引进教育培训开发使用,负责所有园区的清洁卫生的管理检查。
(五)土地开发股
负责制定园区内征地用地计划和园区内的土地开发管理;协调国土部门组织园区农用地转用、征收和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的审查报批和实施;协调国土部门组织园区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房屋搬迁、地上附着物的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园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提出和落实园区土地供应计划;负责园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折价入股和房产的登记、转让、出租、抵押的初审工作;负责有关征地农民的权益、诉求的协调处理:负责园区内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管理工作。
(六)财务股
负责编制园区各部门年度财务预、决算;按财务制度负责园区内财务核算、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各项收入、支出,工程预、决算的审核:指导和监督园区企事业单位搞好财务管理、统计工作。
三、负责人:谭兵
咨询电话:0775-7230532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温泉之乡广场南侧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