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北流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市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草原(地)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职责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等改革意见的实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相关林(草)业产业地方标准。拟订全市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测。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委员会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地)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地)预算内投资、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地)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和指导全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受理和调处全市山林和草原(地)权属纠纷和林木权属纠纷案件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生态建设评估,定期通报有关情况,承担市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担北流市绿化委员会、北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责调整
1.将市自然资源局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入市林业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市林业局。
(十八)职能转变
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林业和草原(地)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地)、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咨询电话:0775-6396048
办公地址:玉林市北流市南站北路与月塘路交叉路口南侧(北流城南汽车客运站)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5-2822405
办公地址:广西玉林市玉东大道双拥路97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一区9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流市林业局营林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