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北流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拟定年度计划,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拟出台的重大行政行为(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市政府批准的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或承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各镇(街道)和市直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直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帮助。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北流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北流市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十)负责本系本统服装、警车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协调、指导、督促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等方面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外事、安全、应急管理、绩效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控。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工作。
(二)政工股
负责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人事和机关退休人员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评比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管理、培训和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内部绩效管理、工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三)法治调研督察股(北流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股、北流市行政执法监督局)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法治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司法局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负责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牵头负责市司法局“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四)政府法律事务股
办理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法律事务,对市政府和市司法局涉法事务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事宜。负责市政府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市政府批准的市直部门相应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或承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各镇(街道)和市直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司法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市政府交办的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文书起草和涉法问题协调等实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北流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帮助。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北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因不服市政府处理决定依法向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答复工作;代理涉及市政府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依照规定的职权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市政府信访、维稳行政处理案件的审查、复查工作。代理市政府和市司法局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案件,组织处理其他涉及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非诉讼民事纠纷。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八)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调、指导、督促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北流市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指导、监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
(十)装备财务信息股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和公务用车等业务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监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本系统的接待和后勤事务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技术保障。
派出机构:
司法所是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全市按乡镇行政区域设置22个基层司法所:大里司法所、新圩司法所、西埌司法所、山围司法所、民乐司法所、民安司法所、新荣司法所、北流司法所、塘岸司法所、清水口司法所、隆盛司法所、大坡外司法所、六麻司法所、新丰司法所、平政司法所、六靖司法所、清湾司法所、石窝司法所、沙垌司法所、扶新司法所、白马司法所、大伦司法所。
咨询电话:0775-6396048
办公地址:玉林市北流市南站北路与月塘路交叉路口南侧(北流城南汽车客运站)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5-2908881
办公地址: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东秀路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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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