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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教育局

平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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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818号 , 邮编: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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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教育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贵港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所属事业单位共青团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选派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美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县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按照学校设置标准做好规划建设,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筹措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平南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相关公益基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管理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统筹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指导继续教育。

(八)负责高中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九)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统筹管理并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平南外籍教师、专家工作。负责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子女在平南就学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统筹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本级管理的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十四)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委)等部门拟订。

二、内设机构

(一)政秘股。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港澳台胞和海外侨胞与海外学人的统战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文电、信息、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应急、重要会议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绩效考评、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要、保密、文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报批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方案,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人事调配、招聘、岗位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开展教师补充交流、机构编制、岗位管理、工资福利、职称改革、人才评审评价、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评先表彰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平南外籍教师、专家工作。负责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汉语推广工作。管理并指导全县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工作。

(三)计财基建股。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拨付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政策。承担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和统计监测、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各类项目的政府采购,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后勤管理工作。指导扶困助学管理、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制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本级有关学校基本建设的要求,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推进教育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组织指导对各类学校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评估。负责指导社会捐资教育项目的建设工作。协调做好各类学校建设用地的保障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舍等基层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的管理,学校设点布局,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组织拟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制定落实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质量提升和科学评价。统筹指导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团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考试及学籍管理工作,拟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配合拟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筹中小学教材、课程资源的选定工作,做好地方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统筹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校教师各类教学竞赛、评比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科研、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体育、艺术活动。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推广普通话。负责协助开展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承担县招生委员会和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和管理全县的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有关教育考试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健康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教学指导文件和评估标准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实习实训管理和办学评估工作。负责拟定全县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教育学历学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就业指导工作。审核全县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校外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校外办学机构并监督指导管理。负责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参与民办学校的设置、调整工作。监督指导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承担查处违规办学和无证办学行为,指导民办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及培训工作。协助指导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

(六)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承担平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和措施,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对全县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

(七)学校安全管理与行政审批股。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事故防范和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机关权责清单编制和调整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所属学校章程备案工作及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的有关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平南县教育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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