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组织工作。
(五)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备案工作。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法律事务。
(六)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九)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 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我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物资装备和警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机构职能,司法局内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督察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外事、接待、安全、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及绩效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控。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物资装备和财务管理办法。制定局机关的行政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全系统警车、公务用车等业务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和机关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机关综合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系统信息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及应用工作。负责机关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二)政工股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司法所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保险、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内部绩效管理、计生、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双拥、扶贫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评比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承办向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制度;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依照规定的职权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本地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牵头负责局机关“放管服”行政审批、诚信体系建设及“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决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的法治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司法局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
(六)政府法律事务股
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和乡镇人民政府、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法律事务,对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涉法事务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承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文书的起草和涉法问题协调等实务工作。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七)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全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指导政法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
咨询电话:0775-3323525
办公地址:广西桂平市桂江西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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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5-4567003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68号 , 邮编: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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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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