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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制度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街道)财政部门业务工作。
(二)负责起草财政、预算、财务、会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管理制度草案。
(三)负责管理覃塘区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全区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财政国库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按规定管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执行国家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规章制度;拟订区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区政府外债。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十三)承担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和区本级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配合上级部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财政部门及时共享。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即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等)机关和机关服务中心等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等除外)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咨询电话:0775-4656833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文昌路2号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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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02号 邮编: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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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政务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安全保密、安全生产、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