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贯彻地方规划文件。组织实施“工业兴区”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提高工业发展水平,加快工业进程的规划和目标,引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出全区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的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区工业经济综合性政策和受委托草拟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拟订。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运行态势,调节本区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协调、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自治区和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相关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指导推进工业商贸流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四)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五)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协调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审查、上报和办理需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区内、外贸管理及外商投资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七)拟订和执行国内贸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全区成品油行业的监督管理。
(八)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促进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多边贸易政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东盟国家的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商品目录及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研究分析国内外两个市场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我区进出口商品计划(包括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拟订相关管理细则;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负责特定商品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的上报及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商业行业管理和指导,协调商业行业结构优化和加快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品流通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二)贯彻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做好全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及服务,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和掌握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贯彻落实科技方针、政策的情况;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本区自主创新能力。
(十三)组织制定全区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牵头拟订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措施,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和科技社团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四)指导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研究制订本区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本区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创新工程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与措施;负责科技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科技合作项目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引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协助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选拔、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
(十六)负责全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和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
(十七)研究拟订有关科技财务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筹集科技资金;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经费预、决算;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承担本行业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职责。
(十九)履行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和科技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协调股室之间关系;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办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对外联络、信访、接待、提案、机要、档案、保密、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报告、请示、总结、局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和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计划生育、外事和工青妇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业股。负责综合监测、分析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制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上级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改革和发展;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改革、改组中的实际问题,向上级反映企业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运行质量分析,撰写经济运行情况;协调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草拟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发展计划和区域发展规划;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草拟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发展方向,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指导企业申报绿色制造体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等工作;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培训工作;协调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包括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商务股。负责综合监测、分析全区商贸经济运行态势,制定并组织实施近期商贸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组织解决商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上级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商品流通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成品油等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维护流通市场经济秩序的政策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指导、协调全区外贸管理,促进全区外贸经济健康发展;负责拟订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科技和信息化股。负责拟定全区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科技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中试基地等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奖励和重大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制定科技兴区工作;组织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推荐申报和项目实施的跟踪服务;指导农村产业的科技示范,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组织申报并管理科技攻关、星火计划项目。
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办法、措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的组织实施;协助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贵港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
统筹工业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行业管理和能源股(行政审批办公室)。协调相关产业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工作。依法实施技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节能检查。
承担建材、冶金、船舶、汽车制造、电力等行业管理工作;履行船舶、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负责对全区电力规划、建设运行实施协调工作。
负责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本单位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权力清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咨询电话:0775-4656833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文昌路2号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775-4563408
办公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大楼C区 , 邮编:537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