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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贯彻地方规划性文件。组织实施“工业兴区”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提高工业发展水平,加快工业进程的规划和目标,引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出全区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的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区工业经济综合性政策和受委托草拟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拟订。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运行态势,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制定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四)指导协调、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自治区和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相关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推进工业商贸流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五)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依法实施技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贸、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区内贸、外贸管理及外商投资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七)拟订全区内贸、外贸市场多元化发展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研究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抓好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信息建设。
(八)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城区封锁的政策,促进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九)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商品目录及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研究分析国内外两个市场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港北区进出口商品计划(包括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拟订相关管理细则;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负责特定商品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的上报及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多边贸易政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东盟国家的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区商业行业管理和指导,协调商业行业结构优化和加快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品流通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二)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提出本区重点产业技术政策;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本区自主创新能力。
(十三)组织编制本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区重大科技工程等计划;研究提出本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组织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规的建议,推进科技政策和法规的落实。
(十四)研究拟订有关科技财务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筹集科技资金;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经费预、决算;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五)指导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研究制订本区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本区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创新工程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与措施;负责科技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科技合作项目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引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协助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选拔、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
(十七)负责全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订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和进行督促检查。
(十八)履行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和科技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九)承担本行业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全区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盐业工作,贯彻落实盐业产业政策,负责工业盐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
咨询电话:0775-4563408
办公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大楼C区 , 邮编:537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咨询电话:0775-433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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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518室邮编:537100邮箱:gnqg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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