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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全区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服务业、交通运输、科技、能源、城乡居民收入、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依法审批(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协助组织实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及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5-456385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04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咨询电话:0775-456345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C区531室 , 邮编: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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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贵港市港北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股。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