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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能
(一)履行辖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辖区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辖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前期工作。组织辖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所需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拟订和具体实施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辖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资产评价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贵港市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辖区土地供应前期工作。
(六)负责建立辖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检查、评估和预警体系。严格执行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监督实施城乡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实施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及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实施工作。
(七)负责统筹辖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八)开展辖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开展辖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除自治区、贵港市财政资金外的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设计、竣工验收审批工作。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辖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接权限范围内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殊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开发应用。
(十三)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订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的违法行为。指导乡镇(街道)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贵港市有关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政策法规,制定辖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工作的办法。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制订辖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工作的政策。负责有关土地、山林、水利争议的群众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
(十六)统筹自然资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区林业局。
(十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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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和文电处理。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保密、安全保卫、脱贫攻坚、双拥、后勤接待、档案、资产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绩效考评管理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