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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财政局

浦北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7-82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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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西浦北县江城街道西滨路财政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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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机构设置依据

根据《中共浦北县委员会办公室、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浦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确定浦北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主要职责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和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经济政策。提出我县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起草财政、财务、会计、金融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组织实施税制改革。根据法律法规授权,牵头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组织监管全县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政府财务报告。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制定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政府债务政策。审核县本级法定限额内债务举借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县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制度。负责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工作。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执行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计划,组织和管理财政干部培训。

(十三)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承担监督检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等服务的执业质量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统筹研究金融经济政策,拟订全县金融改革政策措施,起草金融地方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授权,拟订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 完善财政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应对措施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和镇(街道)收入划分,组织执行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和镇(街道)财政关系,增强财政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

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 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税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税制改革,落实地方税体系建设, 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税式支出统计分析。县税务局负责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

2.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县财政局牵头提出税目税率调整、 减免税等建议。县税务局具体起草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草案,由县财政局组织审议后与县税务局共同上报。

3.县财政局组织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职责划转改革的要求,根据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相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部分)的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三、内设机构

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财政局部门预算、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投资、政府采购、机关后勤等管理工作。

(二)综合股。研究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方法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具体工作。研究起草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财政相关配套制度。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关工作。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人员等工作。建设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制定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组织财政系统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活动。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人事、工资统计。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参公单位中的工人、部分退休人员及历史遗留人事档案。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预算股。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税改革和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我县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牵头组织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

(五)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县本级财政资金调度。根据授权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清理追收县本级财政周转金。

(六)党政群团股。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序列部门及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七)国防政法股。承担政法、人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驻浦部队、武警等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等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

(八)教科文股。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由县财政局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本级文化企业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股。研究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基层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收支制度。负责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入与支出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

(十三)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住建、商贸、应急、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县本级财政性资金项目的财政评审工作。

(十四)工业交通股。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交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对引进产业项目的财税评估,研究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交通运输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支持县直属企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管理相关工作。

(十五)会计管理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十六)法规监督股。组织起草地方财税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局法律顾问管理。负责财政“放管服”改革相关服务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承担监督检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等服务的执业质量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执行税收政策和管理地方税政。组织执行地方税收法规、行政规章及实施细则。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承担全县加快财源建设推进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税式支出统计分析,协调解决财源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

(十七)政府债务管理股。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法定限额内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以及政府债务考核相关工作。统计、评估政府债务风险,拟订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相关制度方法,组织实施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组织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

(十八)国有资产管理股(公务用车定编办公室)。承担国有资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承担除国有金融资产之外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工作。

(十九)金融股。负责对辖区内地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承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草拟地方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督管理。负责研究促进全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拟订发展规划。负责联系金融机构,促进政府、企业与驻浦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引导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负责统筹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工作。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再融资和发行债券。负责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财政业务,承担金融领域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财政相关工作,研究拟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财政政策。拟订县本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十)预算绩效股。贯彻执行上级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参与起草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承担组织实施全县财政政策、财政制度、财政支出结构和财政资金等重点绩效评价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县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财政支出管理等绩效综合评价等具体工作。负责建立、管理和更新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库、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负责建立和维护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负责联系上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和县本级部门,做好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采购合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备案管理及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审批。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浦北县财政局领导简介

钦州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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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民服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也是加强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的重要平台。 2007年年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始运行,2016年7月20日迁入现址(钦州市金海湾大街8号),并更名为市民。。。
浦北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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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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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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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4年12月24日

浦北县财政局办公室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和修改有关财政管理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及局财务、车辆、基本建设、环境秩序等后勤管理工作。

浦北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