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区政府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本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和投资投诉工作情况、向区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招商引资的调研工作,草拟招商引资的激励措施,建立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钦北区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大招商项目的宣传和推介、收集整理并发布各类招商信息。
(四)负责收集、整理、包装重大对外招商项目,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储备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
(五)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活动计划,组织落实我区举办或参加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和协调全区性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负责策划、组织实施钦北区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的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牵头负责组织钦北区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七)根据区政府的授权,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钦州市以及我区的有关规定,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企业或投资者投诉事项;对投资企业或投资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向下一级投诉机构或本级受诉单位交办、转办投诉事项并进行跟踪督办;根据区政府的授权,在办理投诉事务中负责调查、转办、督查、协调等工作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招商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八)根据钦北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区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项目储备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开展项目招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招商引资的统计上报工作,研究提出完成目标的措施和建议,加强对招商引资人员的业务指导。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承办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钦州市钦北区招商促进局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办公地址: 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