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制定全区统计工作措施、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统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和实施统计方法制度,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镇(街道)和各部门统计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标准、统计报表工作;审查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完成全区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及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4.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服务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7.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8.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镇、街道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10.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组织统计执法大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数字的真实性。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777-2693573 传真:0777-2693713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行政信息中心2楼钦南区政务服务中心A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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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0777-255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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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777-2824439 传真:0777-3688730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永福东大街11号行政信息中心B9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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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钦州市钦南区统计局办公室(法规股)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