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编制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指导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汽等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项目,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蚕丝绸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煤炭、节能监察、推广散装水泥等有关行业执法监管工作。
(七)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
(八)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九)负责区工业园区管理,指导协调各镇(场)工业园区工作,拟订全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十一)负责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审批及乡镇企业设立的备案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
(十三)承担全区民用爆破器材流通的行业管理。
(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行政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干部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工程、经济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工程、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以及全区企业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十六)承办区人民政府和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777-2693573 传真:0777-2693713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行政信息中心2楼钦南区政务服务中心A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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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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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钦州市钦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人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