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受理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二)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经济、农业、人口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投入产出等专项统计调查,研究制定本地普查、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发布有关普查、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资料开发。
(三)根据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能源、科技、人口、劳动工资、文化产业、规模以下企业抽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测预警,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五)监督指导部门统计,收集并综合整理部门经济社会统计指标,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审核(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数据的质量审核、验收、汇总和上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股、综合股、法规股、产业股。
负责人:黄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