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推行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表彰工作,负责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以及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简称的审核上报,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或上报,组织、协调、指导乡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与邻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维护,行政界线的调查和调处。
(六)贯彻上级婚姻管理有关政策、办法,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上级殡葬管理有关政策、办法和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上级残疾人权益保护有关政策、办法,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慈善事业促进发展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有关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内设机构分别是:文秘股(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和慈善事业社会工作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股(殡葬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王帅 上思县民政局局长
咨询电话:0770-2831968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万山路500号林业大厦2楼209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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