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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0-325270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16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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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职能信息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履行辖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辖区执行情况。

(二)承担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自治区、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辖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工作。建立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辖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有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指导开展辖区国有土地收储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辖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根据管理权限编制和配合上级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配合编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中涉及空间规划的内容,指导督促推进辖区、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配合做好城市设计工作,并依法将城市设计成果上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开展城市更新、地下空间规划等城乡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负责辖区规划范围内城乡规划实施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景观地区、城市景观项目和城市雕塑的规划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开展建设项目选址预审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辖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工程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协助管理辖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协助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管理辖区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协助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积极开展防灾宣传教育。配合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辖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事业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洋国土空间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政策、制度、规划、标准,配合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洋预警监测和海洋生态修复有关重大工程。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定期与不定期在管辖范围开展海域、海岛岸线执法巡查工作,协助上级海洋主管部门查处违法用海案件。

(十四)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街道)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区林业局。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领导简介

防城港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防城港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为提升北部湾经济区的政务服务水平和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步伐,防城港市行政审批局于2017年11月成立,2018年3月8日正式揭牌,开启我市行政审批新模式。 防城港市行政审批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方面。。。
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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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0-327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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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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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0-2820105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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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0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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