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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等,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境)外人员来防城港市工作相关事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及其基金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和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权工作,组织处理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引起的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负责组织开展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 案。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和退还工作。指导、参与或直接调查处理劳动 监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跨地区劳动监察案件进行协调处理。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和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 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高技能人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防城港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认 定、重新确认、职称证书审验、职称评审等职称综合管理工作;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称号专家推荐、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的博士后管理制度。落实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承担引智成果推广工作;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实施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专 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政策,审核全市表彰奖励计划 和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市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能回归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机关。将防城港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 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增加“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工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1. 与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及时通报审批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将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2. 与市教育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3. 与市税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政策制定、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市税务局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
内设机构分别是: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督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开发科、社会保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福利管理科、监察和调解仲裁科
负责人:严念
咨询电话:0770-2883116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防城港市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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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事、工资福利、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绩效、信息、网络(自动化)、宣传、安全、保密、后勤等工作。负责本局党建、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日常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协调本局督查、综治、政务公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