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的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的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解决劳动者维权纠纷和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突发事件。
七、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并指导落实,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核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承担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的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信访、维护稳定等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一)将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
(二)将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县医疗保障局。
(四)将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科学技术局。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会同县教育等部门拟订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办法;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0779-7211395
办公地址: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166号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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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信息、统计、绩效考评、公共节能、计划生育、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拟定局机关的有关制度、计划,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材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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