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上级“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农业综合执法。
(二)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三)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全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开展执法检查和查处。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负责全区水利工作。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负责和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闸、江河(海)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组织绩效考评工作。组织编报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和决算,负责部门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二)农业综合股
负责全区农作物发展规划、计划、统计、安全生产和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推广示范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参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负责协调自然灾害以及主要病害等农业生产灾害的应急管理,负责农情统计和灾情上报工作,指导农作物的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负责全区农产品流通工作。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市场价格采集和发布工作。组织农民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科研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区“菜蓝子”工程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工作。负责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发展工作。组织、保护和发展全区农产品品牌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全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计划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处理区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区委农村工作重要文稿的起草。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全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农村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组织对区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参与深化农村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协调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水利综合股
组织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文件审查。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组织提出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水利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病险水闸、江河(海)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评价和科技奖励推荐。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承担全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开展水量分配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区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区水资源公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等工作。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协调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综合性水利政策研究建议,承办水利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承担铁山港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铁山港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区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水利风景区有关工作。负责堤防、水闸、大中型灌区、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管理。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或调度运用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投资项目稽察。
(四)渔牧综合股
负责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组织实施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拟定动物防疫和检疫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和预警,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与管理。承担畜禽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负责屠宰行业管理、动物诊疗管理和动物疫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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