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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藤县机构改革方案》和藤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藤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是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第三条 藤县教育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
(三)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学校设置标准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指导做好藤县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 。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 特殊教育发展。制定全县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全县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全县中小学校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负责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拟定教师招聘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各级教育类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定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幼儿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各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各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藤县外籍教师、专家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学校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五)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学校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一)李贤伟(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教育局党组、局全面工作。
(二)欧剑林(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建团建、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绩效、离退休、青年、少先队、局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和教师工作股、教育工会、团工委、勤工俭学服务中心。联系教育学会。
(三)蒙水昌(驻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四)覃远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计划财务股、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校安办)、教学研究室(语委办、教改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五)江以光(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教育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股(信访办、政策法规股)、督导室、均衡办、电化教学仪器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和乡村振兴(含帮扶联系人)工作。联系奖教奖学助学协会。
(六)黎晓龙(党组成员)
协助党组书记分管武装、妇女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职业教育。联系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以及关工委。
(五)李盛光(四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协管教学研究室(语委办、教改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八)刘振涛(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党组书记协管党团建;协助局长协管督导室、均衡办。
(九)林魁生(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协管教育股。
咨询电话:0774-2570596,0774-7290358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5:00 ,
咨询电话:0774-3824912
办公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藤县教育局下设五内设机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股承担安全稳定管理事项。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