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藤县民政局是藤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审核上报工作。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能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藤县行政区划图。
二、领导分工
(一)吴天品
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和主持藤县民政局全面工作。
(二)许春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政法、司法、禁毒、扫黑除恶、信访、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青妇儿、计生、减负等工作。
分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婚姻登记处、法制办。
(三)黄金贵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养老服务、高龄补贴、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规划财务、项目建设、殡葬管理、募捐、安全等工作。
分管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股、规划财务股、项目办、殡葬管理站、募捐中心。
(四)黄湘坚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办公运行、后勤综合事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绩效考评、督查、宣传、统战、民族团结进步、精神文明建设、政务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儿童福利、儿童收养、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关爱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儿童福利股。
(五)林勇华
四级主任科员,负责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经济状况核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股、低保中心、核对中心、救助站。
咨询电话:0774-2570596,0774-7290358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5:00 ,
咨询电话:0774-5816511 传真:0774-5834466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枣冲路50号, 邮编:5430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藤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绩效、信息、安全、信访、宣传、督查、工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队伍建设、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民政行业标准化、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