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陈尚明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王振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会、共青团、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综治、信访、扫黑除恶、维稳、禁毒、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待遇保障和医疗救助股、医药管理股、藤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黄献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统计、保密、宣传、统战、绩效、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卫生、计生、公共节能、档案、妇联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基金监管股。
咨询电话:0774-2570596,0774-729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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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藤县医疗保障局设4个内设机构,基金监管股。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