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苍梧县林业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1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13.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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