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梧州市有关城乡建设、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
(二)指导镇、村开展名镇、名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传统村落、乡土示范、农村住房等建设。
(三)协调城区范围各类工程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
(四)负责城区范围的人民防空工作。
(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职能转变。
1.划出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职责给区应急管理局。
2.划入区政府办公室的人民防空职责。
3.划出城市管理职责给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4.划出规划选址职责给区自然资源局。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区建设局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
(一)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做好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安排单位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局名义行文的通知文件、总结汇报等材料和有关工作的督促落实。。
(三)做好单位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三重一大、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四)统筹、督促、协调做好绩效考评、社会公众评价、信息报送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五)做好局的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按照职能,分为四个股室
(一)城建股
1.负责城市更新工作,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提升改造、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等项目建设,做好资金拨付、工程档案及处置项目整改相关工作。
2.负责做好城镇危旧房安全整治工作。
3.协助市相关部门做好对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4.配合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生态环保督察治理工程建设、城建统计、项目固投填报等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6.对应联系市住建局重点项目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技术管理科、建设工程科、市城市更新办的业务工作。
(二)建管股
1.负责城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人防意见、抗震意见以及消防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并进行政务一体化审批平台公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包括:信访信息系统答复、12345网站平台答复、保交楼、楼盘纠纷、农民工欠薪、工程款拖欠等信访问题调处工作。
3.协助市住建局的相关科室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洒水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4.负责做好房地产、物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节能、建筑业产值、商品房销售面积等建筑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6.对应联系市住建局信访室、消防和基建审验科、法规科、建管科、建工科、质安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的业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村镇股
1.负责做好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农房管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
2.负责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农房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
3.做好村镇统计、脱贫攻坚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数据信息统计和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申报工作。
4.配合做好“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等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财务股
1.负责本单位的收支、计划、编制、上报、审批、拨付等财务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保证单位资金、财产的安全。
2.做好资产管理、会计核查与管理成本核算、报表编制、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保险、工资等相关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二层机构及职责
(一)市政建设管理所
1.管理岗位职责:负责制定龙圩区棚户区改造的发展计划,制定每年棚户区改造的选点选址工作,指导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规范棚户区改造各方面主体的行为,确保棚户区改造,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技术岗位职责:负责制定龙圩区棚户区改造的发展计划,制定每年棚户区改造的选点选址工作,指导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规范棚户区改造各方面主体的行为,确保棚户区改造,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