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协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以下行政区划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依法办理本辖区内的大陆居民的婚姻登记相关工作。
(七)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区福利机构管理。
(八)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九)执行上级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落实上级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能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共同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龙圩区民政局不设内设机构。
三、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龙圩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办理本辖区范围内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撤销受胁迫点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姻。
负责人:李俐莹
联系电话:0774-269888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龙圩区龙圩镇龙兴路123号旁
(二)龙圩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负责辖区内对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申请家庭或个人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等工作;2.负责对低收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比对、上报,为授权(委托)的政府部门出具核对报告,作为授权(委托)部门行政审批的重要依据;3.负责对我区低收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4.负责做好我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抽查工作。
负责人:邓翠莹
联系电话:0774-272995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华街大巷5号2楼
四、领导分工
1
.巫殷枫,梧州市龙圩区民政局局长,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2.
王荣芬,梧州市龙圩区民政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龙圩区民政局工作,分管局各项职能工作。
咨询电话:0774-5816511 传真:0774-5834466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枣冲路50号, 邮编:5430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