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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和龙圩区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中小学校按照自治区拟定的学校设置标准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做好全区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推进普通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制定我区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我区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审定我区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区中小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中小学教师招聘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级教育类招生考试和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我区中小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梧外籍教师、专家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我区中小学校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区民办中小学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我区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人民政府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不设内设机构。
三、领导分工
邓海华(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教育党工委、区教育局党组、区教育局全面工作。
主管项目办公室、计财办公室、电教办公室、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龙圩镇中心校、梧州市龙圩实验中学、梧州市苍海小学。
蒙剑雄(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教育规划发展、安全稳定、法制教育、绩效考评、政策法规、统战、双拥、信访、计生、行风政风、机关效能建设、服务企业等工作,全区民办中小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
分管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安全稳定办公室、规划发展办公室。
联系大坡镇中心校、梧州市林水中学、梧州市龙圩镇中心校福达校区、各民办学校。
黎德强(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统筹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会、党工委、团工委、少工委、关工委、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创城、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协助局长管理教育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教育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基础教育办公室、学前教育办公室。
联系新地镇中心校、梧州市龙圩中学、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含再生园校区)、梧州市下廓小学龙湖校区、龙圩幼儿园。
黄英梅(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负责教育科研、教育督导、教育资助、妇工委等工作。
分管教育督导办公室、教研办公室、学生资助办公室。
联系广平镇中心校、梧州市龙圩中心小学、梧州市龙圩第二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0774-3824912
办公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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