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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梧州市龙圩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区库区安置工作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牌子。
第三条 区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梧州市委和区委关于发展改革、库区移民安置、大数据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库区移民安置、大数据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龙圩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组织拟订全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政策,牵头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按分工安排龙圩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备案重要项目。规划全区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七)规划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布局,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平衡涉及重大项目专项规划,按相关程序初审转报重大项目。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配合组织实施梧州市西部大开发规划。
(九)研究全区参与向东开放融合发展和珠江一西江经济带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
(十)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街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十一)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区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等工作。负责全区大数据发展、数字龙圩建设的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龙圩发展战略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拟订龙圩区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龙圩区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数据交换和共享。负责拟订相关行业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等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建设、政府热线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负责全区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十三)跟踪研判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六)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全区综合能源发展目标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提出能源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七)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
(十八)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梧州市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水库移民中长期规划、安置规划及投资计划。
(十九)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十八)组织编制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内设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不设内设机构
三、主要领导
局长:李广昭
咨询电话:0774-3820896 传真:0774-3820891
办公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1号市政府大楼 ,邮编:5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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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