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执行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协助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协助区政府做好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的上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审核上报工作。
(六)依法办理本辖区内的大陆居民的婚姻登记相关工作。
(七)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落实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区福利机构管理。
(八)落实做好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九)执行上级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的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实施上级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执行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人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万秀区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梧州市万秀区民政局无内设机构。
三、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梧州市万秀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负责人:邹宗明
联系电话:0774-3849027
办公地址:梧州市万秀区居仁路57号5楼519室
(二)梧州市万秀区社会福利院
负责人:邓娇婵
联系电话:0774-5827945
办公地址:梧州市万秀区下三云路东街21号
四、领导分工
(一)容 健:梧州市万秀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万秀区民政局党政全面工作。
(二)孙云凤:梧州市万秀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万秀区民政局工作。分管局各项职能工作。
咨询电话:0774—202906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西堤一路5号万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774-5816511 传真:0774-5834466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枣冲路50号, 邮编:5430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