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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制度,代区政府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经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管理教育经费,与财政部门共同编制本级城市教育附加费年度使用计划,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执行;监督地方教育附加使用情况;指导区属学校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做好教育经费核算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我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经费使用情况、上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审核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情况;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安排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
(四)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和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城区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分类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增设与撤并;负责义务教育证书管理、监督和毕业生资格审核;负责进校书刊管理和使用。
(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足开齐国家课程,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科研、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指导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的工作。
(六)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国防教育工作、民族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技教育、校外教育、群团、统战等工作。
(七)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及安全教育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城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及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十)做好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教育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潘玉棠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教育党工委书记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万秀区教育局无内设机构。
咨询电话:0774—202906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西堤一路5号万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774-3824912
办公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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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