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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财税政策、法规。负责拟定区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万秀区财政工作。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六)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区直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指导我区有条件企业做好上市工作;参与策划、指导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梧州市万秀区财政局无内设机构。
三、领导分工
陈有军 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和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纪检监察、人事、招商引资(承责团队)工作。
联系市财政局领导班子、科室及城区领导班子、部门。
联系城北街道办事处。
方 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债务股,社保股,金融股,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企业管理工作。
联系对应市局科室、城区对应部门、市国资委及市金融办。
联系龙湖镇,角嘴街道办事处。
刘智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教科文股,监督办,局工会,安全生产,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
联系对应市局科室及城区对应部门。
联系夏郢镇。
梁小凤 副局长
分管国库股,支付中心,工资办,行政政法股,局妇联、计划生育。
联系对应市局科室及城区对应部门。
联系城东镇、城南街道办事处。
冼 烨 副局长
分管预算股,农口股(乡村振兴工作),会计股,资金所。
联系对应市局科室及城区对应部门。
联系富民街道办、东兴街道办。
朱振敢 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经建股,工交股,综合股,票据中心。
联系对应市局科室及城区对应部门。
梁 钧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负责财评中心,国资中心,分管局办公室(党建、信息网络),共青团工作。
联系对应市局科室及城区对应部门。
咨询电话:0774—202906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西堤一路5号万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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