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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和万秀区有关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监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指导辖区各镇(街)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查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规划方案和城区主要沿街建设方案。参与审查城区旧城改造、新区开发规划方案。组织专家对有关建设项目进行论证,保证建设项目施工的科学合理。协助梧州市、万秀区相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三)参与审核城区城市化规划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化进程中相关城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发展指标体系。
(四)牵头指导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配合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五)负责上级下放审批权限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以及占用、破挖城市道路审批等行政审批工作
(六)负责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工作。行使梧州市人民政府下放城区承接的物业管理各项职能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区各镇(街)实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辖区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工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应的监管职责。
(八)参与辖区拆迁管理工作,指导辖区住宅建设事业发展工作;做好授权范围内区重点工程的协调、调度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助各镇(街)对各自辖区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和打击工作。
(十)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及万秀区关于自建房安全整治、城市危旧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指导并督促各镇(街)开展自建房、城市危旧房以及农村危房的排查、核查、上报以及对自建房结构安全整治、城市危旧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展技术指导,按规定使用项目补助资金;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各镇(街)开展城乡清洁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等指导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城市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和综合整治工作。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整治活动。
(十三)负责辖区城镇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对辖区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的储配、销售、经营等进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配合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对燃气设施的监察。
(十四)指导并监督受委托执法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对我区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下放的6项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燃气管理、环境保护、排水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管理、人民防空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执法职责。
(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配合做好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协助统计部门完成辖区内建筑企业及房地产企业的数据统计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774-202151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梧州市万秀区居仁路57号
负 责 人:高远峰
二、领导分工
(一)高远峰 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梧州市万秀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二)汪耀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人事、干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双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创卫创城、城市防内涝、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及收集转运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三)伍锦雄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万秀建设、信访、维稳、物业行业监管、禁毒、应急管理等工作。
(四)练里琪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建设、村镇建设、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后备案、建设技术、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统计、县域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民族、宗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青妇、数字经济等工作。
咨询电话:0774—202906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西堤一路5号万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梧州市万秀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下属单位下属单位万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梧州市万秀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执法队伍。根据国家、自治区、梧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履行相关的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