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研究拟订长洲区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长洲区科技事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科技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推进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长洲区重大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指导全区科技文化体育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
(四)指导、管理长洲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长洲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科学技术、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科技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文化馆(站)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推进长洲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七)指导、监督长洲区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长洲区科技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科技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指导属地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长洲区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负责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管理长洲区科技、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组织承办我区与其他城市共建项目。
(十二)统筹推进长洲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区域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编制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助市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三)统筹规划长洲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全区区级以上体育竞赛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安排,设置体育运动项目,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及各级业余体校的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一)羽运昌(局 长):主持长洲区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二)陈海钊(副局长):分管长洲区科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项工作。
咨询电话:0774-6022202 传真:0774-6021306
办公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02号(文化大厦10楼), 邮编:5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梧州市长洲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