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和开放招商的发展战略、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投资促进发展建议。
(二)为区内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制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出相关政策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推介会展观摩学习等活动。
(三)促进区内外商投资工作,总结分析利用外资情况,提出辖区内对外开放及外商投资和中长期发展意见。
(四)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商贸流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服务、协调工作,帮助其解决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七)负责研究编制全区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区投资促进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后分解下达并组织实施,负责数据统计和考核工作。
(八)掌握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动态,分析研究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调查、研究全区产业招商、产业转移工作情况,组织、参与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建立和管理全区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包装、推介招商引资项目。
(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协调。抓好区内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和落实,负责区内招商引资项目的洽商及协调工作。
(十一)参与做好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成立长洲区投资投诉中心、长洲区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受理涉及全区招商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析调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办理。
(十二)负责接待来我区投资的境内外客商,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加强同各方联系,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协助外来投资者办理投资项目的相关手续和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干部职工工作分工
徐火林(局长):主持区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全面工作。
雷 镇(副局长):协助徐火林同志抓好商务工作,负责分管经济运行、贸易流通、利用外资、应急保供、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梁聂婵(副局长):负责局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徐火林同志抓好投促工作,负责分管外出招商、重大招商活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咨询电话:0774-6021588 传真:0774-6021515
办公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18号, 邮编:5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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