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自治县委、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和督查实施各类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
(二)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不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研究拟订县市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县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
(五)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促落实县直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负责县内外扶贫协作,组织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
(六)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旅游扶贫和科技扶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协调、指导全县扶贫信贷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县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指导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含职业学历教育资助、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资助、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八)承担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领导
局长:杨焕娟
党组书记:杨焕娟
副局长:张 拓
副局长:祝现国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全雄
咨询电话:0773-7510685
办公地址:桂林市龙胜县龙胜镇体育路5号体育综合楼8楼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