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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库移民和易地 扶贫搬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 粮食和战略物资储备的中长期规划, 以及年度发展计划和项目; 组织协调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开展 全县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负责有关县级专项规划与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 二 ) 贯彻落实国家、 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部署,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 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工作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 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 三 )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 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 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跟踪研判涉及 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重点领 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拟定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 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 调落实。
( 四 ) 统筹提出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 全县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 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自治县经济和 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 五 ) 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 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中央、 自治区和桂林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统筹安排县本级预算 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和重大课题研究经费总资金计划;组织协调编制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水库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石漠化 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 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工作;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 方向、重点和措施。
( 六 )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重大基础 建设发展。承担全县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 的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 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 竣工验收。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的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 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 七 ) 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 调整和升级,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 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 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综合研制消费变 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服 务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和改革战略和规划, 研究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政策;跟踪全县服务业、现代物流 业改革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 八)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 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战略发展新动能的 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科技基础设施。统筹推进高技 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九)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家战略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 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 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政策,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 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 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牵 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 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 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 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一 ) 贯彻落实国家、 自治区和桂林市价格管理的法律法 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价格和收费管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拟 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负责监测、预测全县价 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对全县价格进行宏观管理,提出全县价格总 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 增强价格调控能力;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与 收费标准;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 展价格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价格成本调查和涉案财物 价格鉴证等工作。
(十二) 负责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 件。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全县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 自治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并根据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 资的收储、轮换、 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动 用计划和指令。
(十三) 负责自治县储备粮食的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 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 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 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 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 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收购、 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 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 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 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业教育培训和对外合作与交 流。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十四)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 展的战略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国民经济 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国民经济战备动员计划,对预案、规 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的 法律、法规,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 经济动员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与国民经济动员 的结合与衔接等,承办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 ) 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职能转到管宏观、谋大局、抓大事 上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 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和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 少政策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 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自治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 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 挥自治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 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 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 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 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 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七) 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 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 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 局 ) 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 和物资储备局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县救灾物资的储备规 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 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机构领导
舒华钰 党组书记、局长
黄家余 党组成员、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蒋生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玉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焕轶 党组成员、县重大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咨询电话:0773—2833142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7510685
办公地址:桂林市龙胜县龙胜镇体育路5号体育综合楼8楼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股。负责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 库存检查工作;对社会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财务 台账以及粮食质量等情况监管,